⒈ 立誓至 不生二心。形容忠贞不渝或意志坚定专一。
引《宋书·邓琬传》:“宜速处分,为一战之资,当停据 盆城,誓 不贰。”亦作“誓 不二”。 鲁迅 《华盖集·夏三虫》:“被吃者也无须在被吃之前,先承认自己之理应被吃,心悦诚服,誓 不二。”